各县(区)经信委,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苏淮高新区经发局,市各有关企业:
现将省经信委《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经信科技〔2018〕393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根据文件要求,结合《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(苏经信科技〔2010〕108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相关条件,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县(区)经信委、经发局对照《办法》和申报通知规定的重点认定领域和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,认真做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遴选和推荐。
2、各申报企业对照《办法》的基本条件、《评价指标体系》以及“编报系统(增强版)”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和自打分,确认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65分及以上的,将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》以及评价指标的佐证材料等自评材料盖章扫描后报送企业所在县(区)经信委、经发局。
3、各县(区)经信委、经发局对企业申报的基本条件、自评分、佐证材料和评价指标进行核对,对符合基本条件和自评分65分及以上的企业统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我委(企业自评材料扫描件、汇总表所在地经信委盖章扫描件与电子表格版一并报送)。
4、我委对各地报送的企业自评材料进行初审后,对符合申报条件、评分65分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,通知所在县区指导企业按照《申报材料格式》编写完整的申报材料。书面材料(一式2份)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,并按照《申报材料格式》要求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(材料要有目录和页码),报所在地经信部门。县(区)经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,统一将企业申报材料连同加盖经信委公章的汇总表1份(及电子档)于7月10日前一并行文推荐上报我委。
5、申报企业需使用新修订的“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(增强版)”进行申报(数据类型选择“认定”),将导出的数据文件(db格式)、申报企业汇总表电子版(Excel格式)、申请报告和评价数据表电子版(word格式,不含附件证明材料)一并发送市经信委联系人电子邮箱。
6、“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(增强版)”及具体操作规程,申报企业可在网上下载软件,直接填报。有关通知内容及电子表格在28365365com吧网站(http://jxw.huaian.gov.cn/)首页“经信专栏”的“科技与质量”栏目中下载。
联系人: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潘阳军 孙海燕
电 话:0517-83750682 83750706
邮 箱:hajxwkjc@163.com
2018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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